2017年1月12日 星期四

聖嚴法師談愛情


佛教勸人學習放下萬緣,不要執著感情,卻不是要人無情,因為,人本來就是有情眾生,只要把愛情的聚散當成因緣變化來看,明白「緣散則散,緣聚則聚」的道理,愛、恨便能在這一念之間轉變、釋懷。
  只要是人,就不可能沒有感情,佛教稱眾生為「有情」,就是因為「有愛」的緣故。人活在世界上,除了飲食的養分,還需要精神的滋潤,而感情就是最好的精神滋潤劑,因此,感情和生命可說是息息相關的。感情雖然帶給人很多溫暖,卻也充滿痛苦;相愛的人,感情濃烈,如膠似漆分不開,一旦愛過了頭,或失去了愛,就變成了苦;也有人以為只要不動情,就不會為愛所苦,這恐怕是一廂情願的想法,既然情愛和生命息息相關,無論是否定它,或硬生生地把它切斷,既不合乎佛法的因果,也不合乎人情的道理。佛教雖然勸人學習放下萬緣,不要執著感情,卻不是要人無情,因為,人本來就是有情眾生。
  遇上觸礁的愛情
  然而,男女間的感情,往往非自己的期待所能控制。
  假如有一天,你的女朋友或是男朋友突然跟你說:「對不起!我已經遇到更適合的人,請你以後不要再來找我。」你會不會覺得晴天霹靂?覺得自己被背叛、被拋棄了?
  曾有位年輕男子,因為感情觸礁,非常痛苦,前來求助於我,他說:「如果是我要離開她,可能就不會這麼苦,偏偏是她要離開我,而我不想離開她,所以我就像被判了死刑一樣。」失戀的人,常常悲觀地覺得生不如死:「連我最愛的人都不要我了,我還活下去做什麼?」有時候甚至還會罵說:「哼!你不要我,我本來就不想要你了。」或是「真是有眼無珠。」有時候在報上可以看到,有人為情輕生,結束自己的生命;有人為情殺人,抱著「你讓我這樣痛苦,我也不讓你快活」;或是「我得不到你,天下人也甭想得到你」的偏激心理,而把對方殺了,甚至有的在殺了對方之後,自己也跟著自殺。
  大多數的人都知道,愛情是雙向的,既然如此,如果對方不愛你,就不要苦苦追求不捨,應該知趣地離開,可是,有些人偏偏就是死心眼,非卿不娶,非君不嫁,不但為對方帶來困擾,也讓自己陷入困境。話雖這麼說,畢竟人非草木,誰能無情?一般的人,仍常常為情所苦,可見得要放下感情,其實是件很不容易的事。
  以因緣觀化解愛恨因愛而生怨、生恨是很不幸的,從佛法的觀點來看,這些都是愚痴的行為,因為真正的愛情要雙方你情我願,有因有緣才能成就,不是自己想要就要。
  假使對方已經明白拒絕你的感情,自己卻還想盡辦法,想把對方追回來;就好像賭輸的人一樣,心中不服氣,老是想翻本,錢輸光了就想辦法再借,也因而愈陷愈深,不可自拔,既然知道無法挽回,就不要再陷下去了,應該趕快撤退,就算是以此為戒,至少學到經驗,也就夠了,這樣就是對自己慈悲。慈悲不僅是照顧別人,事實上,也是在保護自己。
  我曾經見過一位女孩,在被男友遺棄時,希望自己能和男友同歸於盡,後來,她知道男友早已另結新歡,鐵定不可能再回頭來愛她,於是便來告訴我,說她已經想通了:「既然因緣如此,為了讓自己好好地活下去,就不想痛恨他一輩子了。」當愛情受到挫折時,應試著化解自己心中的憤怒、不平。像這個女孩所體會到的「因緣」,即是佛法當中「空」的觀念,是最能夠助人擺脫痛苦的。只要把愛情的聚散當成因緣變化來看,明白「緣散則散,緣聚則聚」的道理,愛、恨便能在這一念之間轉變、釋懷。
  陷入痛苦的愛情有一次,我的一個美國弟子來向我討救兵,「我有了女朋友。」他說。「有女朋友應該很歡喜啊?」我問。然而,他卻說他的女朋友太愛他了。「這不是很好嗎?不就是你想要的愛嗎?」「一點都不好!這讓我和她在一起非常痛苦。」他無奈地說。
  「你究竟愛不愛這個女孩?」我忍不住問他,「我是很愛她,但是我就像俘虜一樣,被關起來,不自由!」為什麼愛情要俘虜人呢?
  很多情侶往往會說:「我愛你愛得要死!」或是喜歡說:「我是你的一半,你是我的一半!」明明是不同的兩個人,卻彼此互相要求對方,成為自己的一部分,這種「愛」,都希望既要俘虜對方的人,也要俘虜對方的心;控制他的行動,還要控制他的心。
  所謂「俘虜」,其實就是佔有,就是把自我價值擴展到他人身上。男女間的愛,本來就是一種互相的佔有。你想佔有他,他也想佔有你,因為都想佔有,所以就分不開了,這樣的「愛」,到頭來,卻只讓對方更想逃走。
  此外,很多人談戀愛,其實是想找個依靠,也就是找「靠山」的心態。我要靠我的男朋友、我要靠我的女朋友、我要靠我的丈夫、我要靠我的太太,剛開始,依賴一下、靠一靠,可能覺得很溫馨,可是,靠久了,對方可能就會想:「怎麼老是要靠我?我好累喔!」偶爾靠一靠是甜蜜的,。即使在愛情的兩人世界中,每個人都還是獨立的自我,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,每個人都怕別人變成自己的負擔,如果不能夠獨立,只想要依靠或是指望另一半,就會成了對方的包袱。
  以尊重的心態經營愛情曾有位太太向我訴苦:「愛情應該是犧牲自己,奉獻他人。我丈夫雖然口裡說愛我,卻從不奉獻他自己,反倒要我奉獻給他。我想,既然他不愛我,那我也不要愛他了。」為什麼奉獻愛情,卻還有要求回報的附加條件呢?
  照道理說,真正的愛情應該是無私的付出,但是多半的愛情還是以佔有、控制為出發點,這和人的不安全感有關,因此,要求情人對你做到全心的奉獻,恐怕是很困難的事。也因如此,甜蜜的愛情,卻往往是最痛苦的。
  期待、要求,希望得到對方「真心」的對待和付出,可是,這種心是「真心」嗎?
  《金剛經》中有一段話:「如來說諸心,皆為非心,是名為心。」「諸心」,是指每一個眾生的種種心理活動現象,這些都是虛妄的,從佛法的觀點來看,只要有心,就都不是真心,要「心無所住」,心中無物、無心,那才是「真心」。所以說,佔有心、依靠心、期待心,都不叫「真心」,而是「煩惱心」。
  古人說「相敬如賓」,雖是老生常談,卻是能夠維繫長久愛情的真正智慧。如果想避免吵架、誤解,或者是想消融不斷的期待、要求,在遇到諸如此類的問題時,不妨以尊重的心態,心悅誠服、歡歡喜喜、平平靜靜去面對、解決,心中的糾結,其實在當下都能即得化解。
愛情裡的關係,並不是在互相執著、糾纏和佔有,而是互相的貢獻、成長和學習。能夠互相關懷、照顧、包容,不去彼此計較、相互猜疑,多溝通,並相互信賴,才能成為菩薩伴侶。
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嗎? 
 
  所謂感情,是指男女之間、親子之間和朋友之間的關係,亦即愛情、親情和友情。佛教徒仍是凡夫,不可能沒有父母,也不可能沒有朋友,而除了出家人之外,佛教徒也應有個人的配偶。佛把眾生稱為「有情」,也就是說脫離以上三種情,就不是眾生。而且,學佛是由眾生來學的,是由凡夫開始的,任何人之間的接觸交往,都必須合情合理合法。如果佛教只講離慾,則無法使一般人進入佛門;如果佛的教化沒有感情的成分,也很難教化眾生。
  佛法所稱的「慈悲」,似乎跟感情不同,但是慈悲的基礎就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,有人稱之為「愛」。愛除了分為有條件和無條件之外,也有「有我」和「無我」之別。佛菩薩的慈悲是無我的,人與人之間的愛是有我的;親子之愛是無條件的,男女之愛和朋友之愛則可能是有條件,也可能是無條件的。佛法是要從基礎的愛來引導至無我的慈悲。
  由於佛菩薩可以無我,眾生不可能無我,因此要教導眾生從有我的愛而漸漸進入無我的慈悲;也需要先從有條件的愛,而加以淨化成無條件的愛。因此,佛教不能一開始就叫人離開感情生活。
  至於佛教徒應如何處理感情問題呢?家庭是感情關係的基礎。家庭的基礎從倫理上說是親子之情,它的構成始於男女的夫婦關係,繼而從家庭成員擴展到家庭以外的親戚朋友。這都是因家庭的需要和社會的活動而形成友情的必要。中國有句俗諺說「在家靠父母,出外靠朋友」;又說「夫唱婦隨,白首偕老」。這些都是以感性的情為基點。如果沒有情,就像機器沒有潤滑的油,隨時都可能發生故障,也很容易因摩擦而受損傷。佛法目的不外為教化世間凡夫,誘導凡夫將矛盾化為和諧。因此,佛法有兩個不變的法門──智慧和慈悲。智慧是理性,慈悲是感性;以智慧來指導慈悲、運用慈悲,就可使凡夫的情感從混亂變為條理,從矛盾成為和諧。情感如果離開理性的智慧,就會氾濫成災,自害害人。
  有一部佛經,叫《六方禮經》,其中提到釋迦牟尼佛時代的印度,有一種宗教信仰,教人專門拜方位。如有一次佛看到一位叫屍迦羅越的青年,正非常虔誠地禮拜六個方位,便問他拜的是什麼。那位青年說不出所以然,只回答這是父親的意思,父親在世時拜方位,他去世之後兒子也應照著拜。佛陀告訴他,佛教也拜六方,如其以孝順父母為東方,恭敬師長為南方,夫婦互相體諒為西方,愛護親友為北方,體恤僕從部屬為下方,尊敬出家修行人為上方;同時並說明了父母對兒女、師長對弟子、部屬傭人對主人以及修道的沙門對俗人,各別所應具有的態度和責任。像這些都屬於感情的範圍,是人間的倫理關係。能夠善於處理感情問題而過正當的感情生活,就是修行佛法的開始。
  《維摩詰所說經》的〈佛道品〉中,記載普現色身菩薩與維摩詰的一段問話。
  菩薩問維摩詰說︰「你有父母妻子,也有親戚等眷屬,還有部屬和朋友,這不是很累贅嗎?」言下之意是你既是一位大菩薩,卻又拖家帶眷,怎會自在呢?維摩詰答道︰「我的母親是智慧,父親是度眾生的方法,妻子是從修行得到的法喜,女兒代表慈悲心,兒子代表善心和誠實;我有家,但它代表畢竟空;我的弟子就是一切眾生,我的朋友就是各種不同的修行法門,在我周圍獻藝的美女就是四種攝化眾生的方便。」
  這一品涵蓋了在家人生活環境中的種種人事物,維摩詰不但不因有這些累贅而不自在,反以大智慧來運用大慈悲。他雖然過著與一般人相同的感情生活,但是自有其解脫自在的內心世界。
  可見,佛教徒並不需要排斥感情生活,但看其能不能以理性來指導感性;以感性來融合理性。能夠以理性的智慧來指導感性的情感,生活一定過得非常豐富、順利、左右逢源,而且自利利他。
  所謂佛法的指導和智慧的原則,是教我們如何處理感情問題,而不是要我們放棄、排斥或厭惡感情。如果用情不當,會帶來困擾;用情沒有節制,也會造成災難。例如︰父母對子女固然要愛護,但是溺愛,反而害了子女;男女之間應該相愛,可是婚外情或婚前複雜的感情生活,不僅會惹來家變的麻煩,也會給社會製造糾紛。另外,對親戚朋友以及師生之間、主僕之間等等關係,也都要基於理性而付出感情,否則徒生困擾。佛法,並非反對感情生活,而是要指導我們如何過合理合法的感情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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